懺悔與警示:我根本不缺那點錢但我還是伸手了
發布時間:2019-08-08 閱讀量:1819 來源:本站
編者按:無視紀律、不講規矩、不守底線,必然“踩雷”、“觸電”,最終要為貪婪付出沉重的代價?,F摘錄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森林和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總站原站長徐君良的違紀違法懺悔,以示警示。要始終警鐘長鳴,常懷敬畏之心,常思防微杜漸之戒,不斷加強思想道德修養,不斷提高自控能力,自覺遵規守紀,拒腐蝕、永不沾。
“人的一生猶如一串符號,至于我,前半生已經畫上句號,下半生還將是個問號?!潯肿屛颐允г谌松魍?,跌得頭破血流,落得如此下場……”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森林和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總站原站長徐君良的懺悔句句帶淚,令人唏噓。
2018年3月29日,桐廬縣人民法院對徐君良私分國有資產罪、貪污罪一審判決,徐君良因私分國有資產罪和貪污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處以罰金二十一萬元。
設小金庫,私分國有資產
徐君良曾是一名積極進取的有志青年。早年出身貧寒,父親早亡,他與母親、姐姐相依為命,通過努力考上浙江林業學校,畢業后順利分配到縣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瑤琳鎮“第二林場”工作。按他自己話來說,是跳出了“農門”。2009年5月,徐君良被調任至縣林業局下屬縣森林病蟲害防治站任站長,攀上了事業的“小高峰”。
從默默無聞的林場普通工作人員華麗轉身成為“一站之長”,徐君良的心理悄然發生了變化。到任之后,與時任副站長、單位出納等人商議,開始了設“小金庫”私分國有資產的操作。短短幾年時間里,徐君良伙同他人共套取國家資產多達200余萬元。
“染指”工程項目,大搞權力“變現”
2014年8月,徐君良調任桐廬縣森林和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總站站長。由于缺乏監督制約,徐君良屢屢“染指”工程項目,大搞“權力變現”。一方面“出于私心”,不斷向業務公司索取“協作費”“好處費”;另一方面優親厚友,要求業務單位分包、轉包給其親戚所在的中介機構。
在森保站期間,徐君良多次利用站長身份,以森保站需要“工作經費”“協作費”“調研費”為由為自己謀利。一次又一次的好處費讓徐君良胃口越來越大,貪欲越來越膨脹,完全脫離了正軌。
2016年,縣森保站需采購林業調查信息采集系統,徐君良與相關公司事先商定好采購總價為52萬元,但在實際招標環節要求對方按照66萬元進行投標。為了瞞天過海,他通過親戚名義與中標單位簽訂虛假技術服務合同。最終,這14萬元被收入囊中。
執迷不悟,把組織的提醒當“耳旁風”
2013年,與徐君良相識的一位上級領導因違紀違法問題被查處,徐君良被組織請去談話。這是其第一次被組織約談提醒,但是他卻沒有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覺得是上級領導“風頭不好,自己倒霉”,便繼續留用“小金庫”。
2016年1月,徐君良被列入擬提任縣管干部考察對象??疾炱陂g,有人反映其多年前向上級領導送禮一事。在面對紀委和組織部相關領導談話提醒時,徐仍然無動于衷,把組織的提醒完全當“耳旁風”。
2016年下半年,有人反映徐君良以權謀私、優親厚友等問題,縣紀委再一次對他進行談話提醒。面對組織教育、挽救,他始終執迷不悟。
2017年10月10日,徐君良被組織約談說明小金庫相關問題,他仍然對提醒置若罔聞,對抗審查、企圖蒙混過關。
到了留置場所后,徐君良的思想認識和對待組織審查態度有了180度大轉變,從一開始談話時的“負隅頑抗”、執迷不悟到后來的主動配合調查,交代違法犯罪事實。
“是我的貪念,讓我缺失了對國家法律法規、對公權力的敬畏之心,致使自己一步步滑向貪欲的深淵。正是組織的一記悶棍讓我驚醒,可為時已晚、錯已鑄就,只有付出代價來還!”(杭州市紀委監委責任編輯楊文佳)